您的位置: 首页 > 医院动态 > 医院动态

湘乡市康宁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3-04-23 12:26:09 浏览次数:


尊敬的各位服务对象及家属:

  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临近春节,人员流动性与聚集性增强,为贯彻国家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严格实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持续做好我院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日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健康和就医安全,请您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来院须知

  1.请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间距依次排队入院,未戴口罩者不得入院。

  2.咳嗽、喷嚏时,请遮挡口鼻,避免触碰周围环境,就近使用免洗消毒液或洗手。

  3.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提供健康码或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并请主动如实报告有无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临床症状,近期有无新冠肺炎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冷链环节及相关风险人员密切接触史等,不得隐瞒和提供虚假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如您体温超过37.3°C,或出现咳嗽等呼吸道相关症状,或具有"境外旅居史”“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请您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接受就地隔离并在医务人员指引下前往临时隔离点。

  5.快递、快餐、外卖等人员疫情期间暂不允许进入医疗区,相关服务产品放在医院指定区域,经消毒处理后方能带入

  门诊须知

  1.鼓励实行预约就诊,来院就诊患者可通过医院电话(男病室56775537 女病室56776772)预约就诊服务。

  2.医院严格遵守“一人一诊室”原则,候诊人员及家属保持一米距离,就诊等位时请隔位就坐,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就诊结束后请尽快离院,避免逗留和聚集。

  3.请门诊患者或家属不要随意进入住院病房。

  4.存在发热或呼吸道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我院“临时隔离点”等待定点医疗机构接诊。

  住院须知

  1.为做好“应检尽检”工作,所有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均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提供具备检测资质机构提供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再次入院者同样适用此规定)。

  2.根椐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留陪护,如病情需要,倡导一名住院患者固定一名陪护,陪护人员须遵守医院相关规定。

  3.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住院期间应主动配合每日健康检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4.患者住院期间不得长时间请假外出,如需外出,不得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不得出入人员密集场所,需全程做好防护措施。

  5.出于防疫考虑,医院取消住院探视,提倡电话、视频探视。如特殊情况需要前往探视者,请提前与病区医师联系。探视人员进入病区前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以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进行登记。

  以上措施皆是防疫所需,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您理解、支持与配合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万事胜意!